附件2
2018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畜禽良种项目
申报指南
2018年重点支持畜禽育种创新、制(繁)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品种测试四类项目建设。
一、畜禽育种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一)建设要求。围绕主要畜种遗传改良计划,结合畜禽优势产区布局,重点支持一批有实力的核心育种场等单位,有效利用地方畜禽种质资源和引进优良品种资源,加强主要畜种选育和新品种培育,不断提升我国畜禽育种自主创新能力,为提高畜禽产品产量和质量提供支撑。项目建成后,种畜禽场育种条件明显改善,年生产性能测定数量增加20%以上。
(二)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化畜禽棚舍、育种实验室等土建工程,配套性能测定、疫病监测净化、胚胎移植等仪器设备,购置母畜、胚胎、冻精等育种材料(引种费不超过总投资的20%,中央投资不用于此项)等。择优支持部分大型育繁推一体化畜禽企业,完善育种创新、标准化繁种、科技推广等方面设施装备。
(三)项目申报条件。畜禽育种创新基地重点支持综合实力强、发展后劲足、运转机制活的育种企业,优先支持国家核心育种场。企业应具有与项目品种对应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有专门的育种部门和技术团队并与科研院校保持稳定的技术合作关系。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生猪育繁推一体化示范项目。核心群母猪需满足长白猪存栏600头以上,或大白猪存栏600头以上,或杜洛克猪存栏300头以上;持续开展生产性能测定,年测定种猪2000头以上。
2.生猪项目布局: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广东、海南、四川、云南、厦门。
(四)中央投资规模。中央投资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且占总投资比例不高于40%。
二、制(繁)种基地项目
(一)建设要求。围绕不同畜禽品种生产区域分布,以保障优良畜禽供应为目标,重点开展种公畜站改扩建,提升畜禽生产能力和生产质量。项目建成后,种公畜站供精能力提升20%以上。
(二)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化畜禽圈舍、青贮池等设施及配套养殖设备、良种登记信息系统等。
(三)申报条件。种公牛站存栏采精种公牛60头以上(以正式文件公布牛号的公牛头数为准),已开展种公牛后裔测定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奶牛采精种公牛中有后裔测定成绩的占50%以上,肉牛采精种公牛全部有生产性能测定成绩),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已经完成了转企改制。
(四)种公牛站项目布局: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安徽、河南、山东、湖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五)中央投资规模。中央投资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且占总投资比例不高于40%。
三、畜禽品种测定站
(一)建设要求。围绕主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选择基础较好、种畜禽产业优势明显的区域,建设省部级猪、牛、羊及禽等测定站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对畜禽新品种的生产性能进行测试评价,通过项目建设,提高畜禽种质质量监测能力,为新品种推广和种业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项目建成后,品种测定站年测定能力提升20%以上。
(二)建设内容。畜禽性能检验室、测定舍、隔离舍、饲草料库、污水处理池及其他场区工程等建设,配备饲喂自动供给测量系统、生产性能测定软件系统、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配种防疫设备和冻精保存运输器械,建立信息处理平台。
(三)项目申报条件。测定站建设单位需具有相应的种畜禽测定、品性鉴定等业务能力和基础,配备有相应技术人员,资产和财务状况良好,运转机制灵活,有较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立足于建成后成为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目标进行建设。
(四)生猪项目布局: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
(五)中央投资规模。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
四、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项目
(一)建设要求。根据我国畜禽遗传资源分布特点,依托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和科研单位等,建设完善一批种质基因库、资源场、保护区,构建以畜禽基因与活体保护、原位与异位保护相结合的畜禽资源保护体系,防止种质资源退化和灭绝。通过项目建设,提高资源保护的物质装备水平,有效保存生物种质资源,重点保护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兼顾国家公布的新发现资源和地方保护品种,为畜禽品种选育提供遗传资源。项目建成后,种质资源场保种核心群规模增加20%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家畜)、30个(家禽);基因库畜禽品种保存数量达到10个以上,现有《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中的品种不少于3个(含3个)。
(二)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化畜禽棚舍、孵化厅、药浴池、库房、加工车间、青贮窖等生产性基础设施以及场区道路、污水处理池、围墙等生产性辅助设施,配套畜禽品种保存、生产性能测定、疫病监测净化、防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构建试验物联网系统和种质资源信息共享网络服务系统,保护区项目可设立界碑、指示牌、宣传牌等区界设施和宣传设施。
(三)项目申报条件。种质资源场(区)重点支持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159个畜禽品种资源(农业部公告第2601号)和部分列入省级保护名录的濒危品种,优先支持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同时支持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特色畜禽资源场(区)建设。
(四)种质资源场(区)布局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