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布局,加强我省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步伐。经研究决定,现启动第三批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支持新备案的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围绕区域特色产业的发展需要,培育和引进科技特派员进站工作,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组织科技特派员团队进行应用技术研究和成果中试示范,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搭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创新创业的服务平台,加强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培训、人才培养、创业辅导等服务。
二、备案条件
申请备案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依托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我省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依托单位为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其注册资本分别不低于500万元和100万元,大专以上人员占总数比例分别不低于10%;依托单位为农技推广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6人。
2、与高校院所在涉农领域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有较强的成果转化、技术支撑能力,有一定的产业化经营基础,对区域农业农村经济有较强的引导与示范作用。
3、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与依托单位责任明晰,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目标明确,岗位职责清晰,服务流程规范。
4、在站科技特派员原则上不少于10名。其中,外聘科技特派员一般不低于1/3。
5、能够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运行提供必须的办公场地、必要的科研条件及其相关配套设施。
三、相关事项
考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全省布局平衡发展,推荐指标分配如下:合肥、芜湖、淮南、安庆、滁州、阜阳推荐不超过10项,其余市推荐不超过7项。县(市、区)内,已有3家(含)以上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不予备案,同等条件下尚无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优先支持备案。
请于2018年3月1前,将《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申报书》、《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推荐表》及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农村处,表格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792103261@qq.com。
联系人:周广亮、韩立生,联系电话:0551-62678648、62678319
附件:
1.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申报书
2.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推荐表
省科技厅农村处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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